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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男開母親車亂撞害人火燒車肇逃 消失一夜到案辯:不舒服回家休息
陳姓男子昨天晚上開著母親名下汽車,在新北市林口區衝撞前車肇逃,案經轄區警追查,於今天早上循線帶回陳男說明。警詢時他辯稱,撞車後身體不舒服,才會跑回家休息,陳的酒測值為零,詢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處3000元以下罰鍰,同時也對他採尿。
據了解,有毒品前科的陳姓男子(37歲)從事大貨車物流司機,昨天晚上8時46分左右,他從家裡開著其母王婦(58歲)名下汽車出門,途中行經新北市林口區竹林路與東林街口號誌燈為紅,陳沒減速停下,而是直接往前衝撞劉男(36歲)所駕駛汽車,導致劉男座車起火燃燒,劉趕緊下車躲過一劫。
陳肇事後沒下車察看,而是加速油門往前逃離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聯繫車主王婦才知其子陳男開車外出釀禍。警方多次撥打電話聯繫陳男,但陳拒接電話消失一整夜。
今天早上近9時許,警方循線帶回陳男說明釐清肇事原因,陳說剛從家裡出發就發車禍,因撞到車後,人感覺到不舒服,所以跑回家休息。警詢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開處1000千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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