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北區建案施工致鄰戶屋損 受災戶怒控建商無作為按鈴申告
台南北區建商施工致北華街鄰戶屋損嚴重,受災戶今上午10時在市議員沈震東前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對該建案起造、承造公司負責人及設計監造人等8人,提出違反建築術成規罪及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蔡姓受災戶指出,自4月11日4戶住家傾斜率已逼近重建值1/40,房屋毀損、漏水及管線不通,被迫撤離家園日起至今日,建案起造人涉違法致公共危險,致受災戶與緊鄰房舍後續應對處上毫無作為。
她表示,建商協商調解時,故意以老屋殘值來談和解,沒有誠意重建,在替受災戶承租房子時不願承擔責任,沒有誠意,在維護工地周遭現況無作為,致水溝被其水泥與砂土堵塞不知,孳生孑孓,還推責其為受災戶與巷弄的私溝,不認錯。
受災戶控訴建商,對受災戶具體安置計畫無作為;提供受災戶與鄰里每日工地周圍監測狀況無作為;現場緊急應變計畫,傾斜房屋的防備性倒塌計畫無作為;建商解決問題時不夠誠意,最終也是無作為。
蔡姓受災戶指出,184-1至184-4傾斜下陷受損嚴重住戶訴求,主張建商全額負擔重建等相關費用,全額負擔損鄰搬遷開始到重建完成當日前的安置費,與之前生活條件不同的額外不便費及精神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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