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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老師抓國小生頭髮狂甩7下 他喊冤「是在玩」下場確定有罪
蔡姓補習班老師4年前檢討考卷時,用手抓住王姓國小五年級學童的頭髮狂甩7下,直到王童掙扎大叫,他才鬆手放開,王童父親報警提告,蔡被檢方依法起訴,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蔡身為台南市某補習班老師,他2020年4月18日下午5時許,在補習班教室內替學生檢討國語考卷,王童與其他學生依序排隊,王童將考卷放在蔡的桌上時,蔡以手示意王童上前,並用右手抓住王童頭髮,且前後快速搖晃7下,王童表情掙扎、大叫,蔡才鬆手。
蔡否認犯行,供稱當時在檢討考卷,他有跟王童玩、拉一下頭髮而已,他們平常都會玩一下,沒有抓得很大力;蔡的律師也辯護稱,王童當時臉上仍有笑容,周圍小朋友也是開心的模樣,可知當時氣氛輕鬆、愉快,蔡沒有壓制王童自由意志,又蔡僅基於與王童輕鬆嘻笑玩鬧的意圖,沒有強制犯意。
法院根據監視器畫面、證人說法等,且王童作證指出,當時是檢討國語考卷,有錯的會被處罰,其他人都是彈額頭的方式,蔡卻一直抓他頭髮並搖很大力,以前也有被蔡抓頭髮,因此這次就有預料蔡會抓頭髮,因此蔡要求他過去時,他知道不是要彈額頭,才會舉手防禦。
法院認為,蔡指示及出聲要求王童上前,王童靠近時確實有舉起雙手呈現防禦頭部的狀態,並出聲「等一下、等一下」等語,認定王童說法可信,蔡犯行明確。
法院審酌蔡身為補習班老師,卻不以理性方式指導課業,反用強制方式對待王童,影響王童身心發展,行為過當,審酌蔡否認犯行的犯後態度等,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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