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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拖欠酒駕罰單逾7年 父親得知籌錢代繳10萬多元
台南42歲邵姓男子7年多前騎機車經永康區永大路,經酒測超標挨罰9萬元外,欠繳2筆交通罰單共計10萬8千元,逾期未繳,遭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因執行命令寄到家中,父親才得知這些罰單,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向親友籌足罰款,昨代他繳清多年欠款。
台南分署指出,經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查得邵有存款及保單可供執行,核發執行命令扣得存款1555元,已交交通局收取。
邵父昨主動電話聯繫,指因執行命令寄到家中,經詢問後才知道有這些罰單,家中經濟狀況不好,經討論後決定幫他償還,部分金額還是向親友籌借而來的。昨由邵父到分署代他繳清欠款。
台南分署呼籲,「酒駕零容忍」,在飲酒後應多利用大眾運輸、指定駕駛或計程車代步切勿自行開車,共同維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同時,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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