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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10項不檢舉 民團怒:被民意脅持的傀儡 將北中南串聯抗議

行政院會今通過10種1200元以下罰鍰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修正草案。記者葉信菉/攝影
行政院會今通過10種1200元以下罰鍰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修正草案。記者葉信菉/攝影

行政院會今通過10種1200元以下罰鍰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修正草案,盡管交通部已先在周一邀集民間團體召開座談會,路權團體今仍怒批,無論哪種違停、違規對道路影響都很大,政府雖然會面臨道安及民怨兩難,但應該有肩膀把職責扛起來,否則只是證實交通部是被民意挾持的魁儡。

交通部去年6月增加13項民眾檢舉項目,目前共有59項違規開放檢舉,另增加部分項目記點制度。但職業駕駛認為記點制度加上檢舉魔人連續檢舉,影響其工作權,多次前往交通部抗議。王國材日前拋出「微罪不記點」規畫。

行政院會今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共10種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開放檢舉,另修正第63條,當場舉發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不予記點;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2點,由1年1次為限提高為1年2次。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示,雖然這次大方向是朝1200元罰鍰以下不記點,但交通部應該找駕駛團體一起審核適用的違規態樣。相關法令要修改都應該找相關團體討論,像去年道交條例趨嚴,卻沒有考慮到基礎設施跟人車分流。

他說,駕駛團體也同樣重視行人安全、也不想要違規,但現在很多路口的確都沒有做到人車分流,不希望路權團體認為駕駛團體只是想要違規。

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理事長李威爾指出,對計程車駕駛而言,平常有3個臨停狀況是嚴重影響生計,包括路口10公尺、併排臨時停車及公車站10公尺,這些其實都不是計程車駕駛個人主動的行為,而是必須配合乘客方便其上下車。

他表示,這次微罪不記點規畫,對計程車駕駛是鬆了一口氣,過去半年駕駛在這3個臨停點面臨被檢舉、記點、罰款的壓力非常大,感謝行政院及交通部針對不適法規適當做調整,他也強調,違規不是合理的,但在法律制定下,要考慮每個行業跟交通安全上的平衡。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劉成謙則不滿指出,若交通部以周一開會的結論作為共識就太牽強,因為那天開會最大共識就是沒有共識,不管是記點還是檢舉,職業駕駛團體也不滿意,今天送行政院會後,下一部涉及修法就會送到立法院,路權團體預計屆時會在台北、台中及台南等地發動串聯抗議。

劉成謙表示,記點跟檢舉都是抗衡違規者心理的天平,現在很多條例中的條款都已有很大的例外空間,若再把這些條目修掉,恐會變成是「大違停時代」,以後也不知道要怎麼教育下一代應該守法。

他指出,無論哪種違停、違規態樣對道路影響都很大,若交通部認為這些都是微罪,那為什麼還要列入道交條例?他認為,政府雖然會面臨道安及民怨兩難,但應該有肩膀把職責扛起來,否則只是證實交通部是被民意挾持的傀儡,是一個失職的政府。

交通部 行政院 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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