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就醫不能請病假?她怨公司「只給請事假」 網曝:已經違法了
上班日遇到身體不適時,許多人都會選擇請病假扣半薪,但不少公司的病假標準卻十分嚴格。一名女網友分享,自己平時很少請假,近日因為身體出狀況,不得已才請假到醫院就診,然而事後向公司附上就診收據想請病假,公司居然不同意,告訴她私人因素看病只能請事假,讓她感到很傻眼。
原PO在Facebook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她近日身體不舒服去醫院檢查,事後附上看診收據向公司請病假,但公司竟說算事假,讓她感到很傻眼,「去醫院看醫生不就是病假嗎?怎麼能說是私人因素?」
原PO補充,她平時就算感冒也都會去上班,一年請假次數不到五次,連加班也算責任制的,這次真的是身體出狀況才會請假去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有腫瘤,但公司卻堅持只能請事假,讓她感到十分無奈。
貼文引發網友討論,不少網友都表示,要拿到診斷證明才能算病假,「拿醫師診斷證明書,我們公司也是沒醫生證明都算事假」、「我們要有診斷證明,還要寫明需要休養才能算病假,只有收據只能是事假」、「你拿健保卡紀錄或診斷證明,公司還是不認就違法,你不想待就提申訴」。不過也有網友提醒,「如果你去做的檢查,名稱為健康檢查,就不能算病假」。
事實上,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只要告知雇主事由,且符合公司請假程序就能請病假,雇主若拒絕就算違法。而內行網友也指出,依照內政部函釋,只要勞工提出合法醫療機構所開立的治療證明、門診收據,就符合勞基法病假證明舉證,「只要有收據就算證明,不需要特別開立診斷書」。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