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棍壓制竊嫌猝死 恆春警收押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建民派出所詹姓警員,二月十六日查緝機車竊盜案時,因蔡姓竊嫌出言辱罵不配合被詹男制伏,帶回派出所後倒地不起,送醫不治;法醫解剖發現,蔡男胰臟破裂,經查詹男疑用警棍捅擊蔡男腹部,執法時未開密錄器,屏東地檢署認為詹男使用警械過當,前天依傷害致死罪聲押獲准。
縣警局長戴台捷對此深表痛心,將報請詹男(廿三歲)停職,所長記過一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連帶行政處分,另從重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警政署指出,屏東警方偵辦案件出現嚴重缺失,已嚴厲要求縣警察局檢討,將對違法失職員警及考核監督不周人員從嚴究責。
據調查,建民派出所十六日受理機車竊案後,詹男調閱附近監視器,鎖定蔡男(五十歲)通知到派出所作筆錄,但蔡男否認行竊,作完筆錄離去。
詹男當日下午勤務結束後,為取得更多證據,前往蔡男住處查看,發現蔡男走出家門,尾隨至恆春鎮光復路案發地,發現蔡男就坐在失竊機車上,詹男隨即請求支援,通知偵查隊協助採證。
警方近六點趨前盤查時,蔡男否認行竊並出言辱罵,詹男以警棍壓制其腹部,六點五十分將蔡男帶回派出所,當時蔡男無法自行行走,被上銬坐著等候警詢,沒想到突然倒地,員警緊急施以心肺復甦術及送醫,晚上九點廿九分不治。
據了解,蔡男是高雄人,因疾病纏身久未與家人聯絡,在派出所猝死後,家屬對死因沒太多意見。縣警局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解剖發現蔡男胰臟破裂,質疑執法過當。
據調查,詹男姓等三名警員認為是一般案件,因此都未開啟密錄器,三人密錄器送鑑定後,確認沒有開啟,也沒有刪除及格式化,只有派出所內蔡男猝死及急救的監視器影像。
檢方訊問三名涉案警員,其中兩人未出手,訊後請回,詹男則否認執法過當,由於傷害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檢方向法院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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