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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切車道…害台積電工程師被大貨車輾斃 肇事騎士遭判7月
新竹市葉姓男子去年3月騎車行經公道五路時,因任意變換車道、未讓直行車先行就貿然往左切入,不慎撞上同樣騎車直行的台積電賴姓工程師,賴男人車倒地後,慘遭後方大貨車輾過當場死亡。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葉男7月徒刑,緩刑4年。
判決書指出,葉男去年3月28日早上7點32分,騎乘機車行經公道五路3段外側車道由西往東方向行駛時貿然變換車道,從外側車道往左切至該路段中線車道,並擦撞後方同車道直行的34歲的台積電賴姓工程師,賴男機車往左偏倒,隨後遭黃男所開的大貨車輾壓。
賴男因受有胸腹部鈍力損傷、多處骨折、大範圍開放性傷口傷害,當場因創傷性休克、出血性休克而死亡。大貨車駕駛黃男所涉過失致死部分,由新竹地檢署另案偵查中。
法官認為,葉男領有駕駛執照,亦有相當駕駛經驗,本應遵守行車相關規定,謹慎小心駕車,竟因一時疏忽,於變換車道時,未讓直行車先行及注意安全距離,致擦撞後方直行的賴男,使寶貴性命喪失,所生危害永難彌補。
法官審酌葉男素行良好、自首且坦承犯行,亦積極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並已依約賠償第1期調解金50萬元,堪認確有悔意,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刑7月,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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