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息收上限稅率 2月底前儘速申請
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投資我國境內股票或債券取得中華民國來源之股利及利息所得,得於取得前申請預先核准適用所得稅協定關於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稅率,於被投資公司給付股利或利息時,即可依較優惠之稅率辦理扣繳申報,國稅局籲盡早於2月底前申請,不但可免除事後辦理退稅之不便,且可避免資金積壓。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為利FINI於股利發放前及時取得預先核准適用所得稅協定關於股利或利息之上限稅率函,被投資公司給付股利時即可依上限稅率扣繳,籲請FINI配合於當年度2月底前遞送申請文件,以利稽徵機關提早於同年3月31日前完成核發核准函作業。
🏠udn房地產-推薦新聞
▪ 台南1預售建案疑營造熱銷假象炒作 遭消保官嚴查
▪ 老又臭沒人要?他目睹台北老公寓「看房要排隊」:一堆人搶
▪ 天氣熱但電費上漲 高雄人推薦1降溫神物:不用開冷氣
▪ 換同坪數新房「房屋稅3千變3萬4」 他哀號:貴到快哭出來
▪ 借錢買房!台積輪班工程師「繳不出頭期」全場曝下場:穩死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