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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滑板車亂入 北市加強取締
依現行交通法規,電動滑板車不得行駛道路、公園等,但卻有許多品牌廣告打出電動滑板車是解決塞車的利器,更標榜最高時速70公里,北市常可見電動滑板車「趴趴走」,議員質疑,警局鮮少取締,廠商廣告有問題,市長蔣萬安昨答詢當場下令加強稽查,廠商廣告也恐有誤導之嫌。
蔣萬安昨赴議會總質詢,議員李傅中武在議場要蔣萬安試騎電動滑板車,蔣儘管騎不快,但也成議場有趣花絮。
李傅中武也出示他隨手在台北街頭拍下的影片,包括安和路、通化街等都能拍到民眾騎電動滑板車,還有民眾在山路騎乘電動滑板車下坡時速高達60公里以上,兩台警車經過卻視而不見,甚至騎士還壓車被網友戲稱「山道猴子電動滑板車版」;日前北市街頭也發生有民眾酒駕騎乘電動滑板車,與機車發生車禍事故。
蔣萬安表示,電動滑板車的加速速度,在道路上騎乘其實相當危險,對於有品牌廣告稱是塞車利器、還有的稱最高時速可達70公里,宣稱3.9秒內可以從0公里加速到50公里,都有誤導消費者之嫌,會加強取締稽查。
議員也質疑,台北市警察局從110年到今年10月的取締件數,110年一年僅取締181件、去年取締324件、今年到10月取締238件,以今年為例平均一個警分局每個月僅取締1.7件,取締不力。
至於電動滑板車的交通事故,110年致人受傷5件、去年8件、今年至10月已有6件,不包括自摔、行人與滑板車發生事故等,李傅中武也要求北市府應行文中央修法納管。蔣萬安承諾,會要求警察局等加強取締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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