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晶品城轉長照不符原規劃 竹市:詳審契約
新竹市議員劉康彥今天質詢表示,火車站前的晶品城業者因股權轉移要解散,且市府規劃轉做長照,不符晶品城原做為停車場規劃。市府表示,將依雙方投資契約內容詳實審查。
民進黨籍劉康彥今天在議會總質詢表示,有10多家晶品城攤商在今年7月向他陳情,因營運團隊以晶品城要整修為由,不顧簽約內容,原本簽了5年約進駐晶品城,開幕不到2個月後,就被告知只能做到明年初。
劉康彥說,都發處有提到晶品城準備變更用途,改為長照中心使用,但晶品城在BOT案公告時,是以停車場作為主體事業,雖附屬事業沒有特別規範類別,但一個BOT案要經甄審程序來審查,也是要針對廠商的能力判斷。
劉康彥指出,而原經營停車場、商圈的廠商,質疑是否有經營長照的能力,而市府後續若要轉型做長照,也應依行政程序進行,且應保障原有攤商的權益,要介入協商,也需擬定攤商退場機制。
新竹市交通處長倪茂榮答詢說,晶品城是多元複合商場,也會輔導業者,目前還未有定論,市府會依規定進行相關審查。
有關攤商陳情晶品城糾紛,交通處會後提供新聞資料指出,依市府102年與晶品城所訂立的投資契約規定,晶品城與其代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承包商或任何第三人間因興建及營運所生的所有權利義務由民間機構負責。
市府說,已要求晶品公司妥善處理,以維市民、攤商、市府3方權益,市府也會請晶品公司於每月履約管理會議說明處理進度與改善情形,如有必要將進行查核。
有關經營團隊更換及未來經營模式,市府指出,皆會依雙方投資契約內容詳實審查,以維護市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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