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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 北院傳喚助理「公衛文」王郁文
針對高虹安涉貪案,台北地方法院上午首度傳喚曾任高虹安辦公室公關主任,網稱台大13妹「公衛文」的王郁文,由於目前高虹安四位助理中,僅王郁文於檢調偵訊時否認犯行,未獲檢方建請緩刑。
高虹安四位助理中,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3人皆認罪,目前僅王郁文否認犯行,王郁文曾表示,她並無詐領加班費,每個月確實都有加班。
【中央社/台北2日電】
高虹安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檢方依貪污等罪起訴高虹安等5人,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傳喚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說明。王郁文否認犯罪,強調自己並未虛報、浮報酬金或加班費。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立法委員任內自民國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11月止,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到預算上限金額,並將虛報或浮報的差額繳回給高虹安,供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台北地檢署統計,高虹安浮報助理酬金及加班費共計新台幣62萬5238元,扣除實際用於支付公費或私聘助理薪資、獎金共16萬5208元,總計詐得46萬30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等5名被告。
北院上週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3名被告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出庭,3人在庭訊時均認罪,對檢察官起訴事實均不爭執,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北院上午傳喚王郁文出庭。
王郁文否認犯罪,她表示,自己與高虹安約定不含勞健保酬金共新台幣4萬6000元,她有實際工作及加班,並無虛灌酬金或不實請領加班費,庭訊中多次強調自己沒有虛報、浮報酬金或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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