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規避囤房稅 財部再上一道鎖 信託房屋改歸戶委託人
防杜大戶規避囤房稅,財政部再上一道鎖。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囤房稅2.0草案,相較於財政部預告版本,新增條文規定房屋為信託財產者,房屋應改歸戶委託人,併入委託人戶數計算;但信託受益人非委託人,且符合一定條件,則房屋應歸戶屬受益人。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囤房稅2.0草案,針對特定房屋以外的非自住住家,從現行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稅率自現行1.5%至3.6%調升到2%至4.8%,且要求地方應按全國持有戶數制定差別稅率,並全數累進課徵;另外對於全國單一自住且排除豪宅者,稅率可從現行1.2%降至1%。
針對特定非自住住家則給予較輕稅率。出租且申報所得達標、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皆為1.5%至2.4%;建商餘屋兩年內,適用稅率為2%至3.6%。
除此之外,通過的院版草案新增條文,為防杜民眾透過信託移轉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給受託人,藉此規避囤房稅,財政部參考土地稅法對於地價稅規定,明定信託房屋歸戶規定。
財政部指出,房屋稅條例規定,當房屋為信託財產時,在信託關係存續中,應以受託人為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但為避免因此造成規避空間,在計算持有房屋戶數時,房屋應歸戶委託人,而非受託人。
不過,若是他益信託的受益人,已確定並享有所有信託利益,且委託人未保留變更受益人權利,基於受益人既已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在歸戶時,這類信託房屋就是併入受益人戶數計算,而非委託人或受託人。
此外在立法說明欄中,也參考地方政府實施經驗,未來財政部訂定持有戶數認定相關子法時,可望排除公有房屋、勞工宿舍及停車位。
▪ 凶宅沒人要?當年醫師獨到眼光買彰化洪若潭凶宅 今傳開價6千萬元
▪ 有錢人買豪宅當宿舍 民團轟沒列管罰則「頭過身就過」
▪ 首見「獨活女子」戶數高過男性 專家:小宅推一把
▪ 台灣金聯掃貨14間挨批後這次「不買了」 台中共構宅標售出爐
▪ 遏止藉買宿舍名義置產亂象 私法人購屋新增三道鎖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