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求親戚幫掩蓋 他不僅告狀又向人夫炫耀與他妻上床
高雄林姓人妻和親戚小王(化名)是姻親關係,兩人卻私下發生兩次關係,有天林女出軌另名男性友人,請小王幫她掩飾,小王不肯,還將林女出軌事情報告給許姓丈夫,林女氣炸要小王跟許男解釋兩人關係,結果小王又自爆曾跟林女上床兩次,接連被綠的許男對林女提告求償3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賠10萬元。
判決指出,林女和許男結婚13年,小王和林女則是工作中認識,兩人已有20多年情誼,還具有姻親身分;去年1月5日,林女到小王住處,愛慕林女多年的小王主動上前,兩人於是卸下姻親關係,在小王客廳解放自我。
事後林女疑似感到罪惡,傳訊給小王「不知道為什麼 心中總有罪惡感,我和你還是當個知心的就好」,小王則回「你還好嗎? 抱歉」,林女稱「我沒不好很怕我們見面會怪怪的 你會嗎?」,小王則說「不會」。
接著林女又問「你是天生神力哦?還是冷感」,小王則反問「沒有啊,我跟往常一樣 守護你」,林女則回「謝謝」,小王又問「有弄很久嗎?」,林女則說「搞很久。」
在那次發生關係後2個月,林女和許男發生爭執,跑到小王家暫住,兩人想起彼此的第一次,在小王住處客廳再度發生關係,結果林女卻要小王幫她掩飾和另一名友人相處的事情,當場被小王拒絕。
沒料4天後,小王卻將林女出軌的事情告訴許男,林女和許男發生爭執後,林女又要小王跟許男坦白他們兩人的事,小王以為「坦白」是指兩人發生關係,於是小王向許男自爆曾跟林女上床兩次。
許男聽到後,發現接連被綠兩次,氣得對林女提告求償30萬元,法院審理時,林女稱小王說的都不是事實,當時她跟許男吵架後被趕出家門,是許指定她到小王家暫住,小王事後還賠償許男1萬元,不排除許男是請小王監視她,兩人搞不好是串供。
但法官發現,小王是因為將林女出軌事情告訴許男,害兩人爆發爭執甚至簽署離婚,才會賠償許男1萬元,若許男要小王作偽證,不可能是小王掏錢支付給許男。法官綜合事證,認定林女在婚姻期間與小王發生兩次性行為,判她應賠償10萬元給許男。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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