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開新車上路卻酒駕 見北警當場拆車牌...他傻眼她淚崩
台北市警方近日接連查獲民眾新車上路卻酒駕,當場依規定製單舉發、吊扣車牌2年,今特別呼籲,今年6月30日交通新制上路、加重處罰,酒駕害人害己、得不償失,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警方表示,今年6月30日多項交通新制上路,其中為嚇阻酒駕情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加重處罰酒駕行為,遭查獲將吊扣車牌禁駛。
中山分局長春路派出所員警7月29日清晨6時許巡經長春路時,發現一輛汽車在路旁違規並排停車,上前攔查,發現車內飄出酒氣,對駕駛26歲陳姓女子施予酒測後,確定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47毫克,陳女才坦言凌晨與友人相約吃麻油雞,未料酒測值超標。
員警後續除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將陳女移送法辦,也依規定製單舉發、吊扣陳女汽車牌照2年,將車輛移置保管;陳女意識到車牌將被吊扣禁駛當場落淚,強調車輛是前一天才剛領牌的全新車,沒想到開不到兩天就被吊扣車牌,十分後悔。
松山警分局東社派出所員警則在8月1日晚上10時許,見機車騎士在敦化北路人行道上違規行駛,上前攔停,發現外送員29歲鐘姓男子面有酒容、酒氣明顯,他自知觸法,坦承中午在家中午休前曾飲用威士忌助眠,經吹氣測試,其酒測值達每公升0.16毫克。
現場員警依規定製單舉發,當場拆卸機車車牌,吊扣車牌禁駛;過程中,鐘男一臉茫然,透露以11萬元價格購買全新機車,剛買不到一年,這下車牌被吊扣無法騎上路,還要一邊繳車貸和罰鍰。
警方呼籲,民眾如有飲酒,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或請代駕,酒駕害人害己,常釀成家庭破碎,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發生事故造成悲劇,或遭查獲不法,開罰並吊扣車牌,得不償失。
※ 提醒您:禁止酒駕,飲酒過量,有害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