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野馬富少撞死女騎士 精神治療1年多有成效免繼續監護將入獄
桃園「野馬富少」葉姓男子2021年以時速破百闖紅燈撞死巫姓女騎士,一審依過失致死等判4年8月,二審以葉處智能不足邊緣,已賠家屬510萬元,撤銷改判2年6月確定;因葉判決前已被裁定入醫院監護處分3年,檢方以他治療1年多已達成效,聲請免予繼續執行經法院裁准,葉另將入獄執行。
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聲請指出,葉男犯妨害公眾往來致死經苗栗地院於刑事判決前,2022年2月24日裁定他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確定,苗栗地檢同年3月4日命其入醫療院所,葉男執行監護處分至今已1年4月,經苗檢監護處分評估小組會議評估葉已達治療成效,無繼續監護處分必要。
台中高分院根據苗檢會議、醫院診斷證明,及相關裁定、判決等,認定葉男無監護處分必要,檢察官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裁定葉男監護處分免予繼續執行。
檢警調查,葉男(23歲)常在臉書炫富,2021年父親節就曾開黃色野馬在台南街頭逆向狂飆,還於IG嗆聲「槍殺陳時中」鬧上新聞,時隔一周同月14日清晨5點多,葉又開野馬在苗栗頭份自強路、民族路口闖紅燈迴轉,以時速106至112公里沿竹南鎮台一己線狂飆。
葉再闖紅燈撞上巫姓女騎士,害她在空中翻轉多圈重摔,全身骨折慘死,葉肇事後被民眾目擊爬上車自拍,還在IG發文稱「她原本全沒心跳,如如果今天不是我救的話,她基本上永久植物人」,網友撻伐痛批毫無羞恥心。
苗栗地院一審勘驗行車記錄器,發現他時速高達106公里闖紅燈撞上巫,因葉肇事後當場向員警表示為肇事人,法院認符合自首予以減刑,另送精神鑑定發現他19、20歲出現被害妄想症狀,落於邊緣性智能不足。
但一審發現,葉明確說「想闖紅燈就闖」等心態,還稱「想在路上帥一下」、「秀一下飄移給人看」等,自認技術高超、反應靈敏,對用路人安全毫不在乎,認為他辨識能力無顯著降低,不依刑法第19條減刑,直言不能僅以罹患精神疾病就可脫罪、減刑,依過失致死等罪判他4年8月。
台中高分院二審查,葉2019年跑到桃園機場自稱台灣總司令,要去找習近平談反送中企圖強行通關結果被強行送院治療,又自稱坐在蔡英文旁邊可感應等,另傳鑑定醫師作證、比對葉IG發文等,二審認同精神鑑定結果,認為葉受精神病症影響,辨識行為能力顯著減低。
二審依刑法第19條予以減刑,並考量葉男一審後已經和被害家屬賠償510萬元達成調解等事由,撤銷原判決,改依妨害公眾往來、過失致死罪,各判他7月、2年2月,應執行2年6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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