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還硬要賣紅魔手機 NCC罰伊瑪格與負責人共130萬元
伊瑪格科技違規輸入及販賣紅魔8 Pro電競手機,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明令禁止還堅持要銷售。NCC今(26)日開罰伊瑪格和負責人謝政宇共130萬元,也創下有史以來「明知器材違法還堅持要賣」同受處罰的紀錄。
NCC指出,日前伊瑪格違規在群募平台上開賣未經NCC核准銷售的紅魔Pro8電競手機,除了禁賣以外,也依照違反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及第66條第1項規定,分別各處罰鍰60萬及5萬元。
NCC指出,根據電信管理法第65條第2項規定,經主管機關公告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核准,始得製造、輸入。調查後發現,公司負責人謝政宇已經知道紅魔手機未經核准、不得銷售,仍堅持要輸入並販賣,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且有故意或重大違失,根據行政罰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同處以相同罰鍰,故伊瑪格及謝政宇共裁處130萬元,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一個月內提出改正計畫,倘屆期不改正可連續裁處。
NCC呼籲,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之輸入,應依規定向NCC申請核准,始符合規定;如欲於國內販售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則器材須先經NCC審驗合格,以確認符合NCC技術規範,降低電波干擾風險,維護國內電波秩序及消費者權益。消費者於網路平臺購買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先確認商品網頁是否標示NCC審驗合格標籤號碼及產品型號,同時可至NCC網頁查詢確認該標籤號碼及器材型號是否正確,以避免購買未經審驗合格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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