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結識韓國歐巴還拿他錢墮胎 菲國移工勒死她再求輕判
菲律賓移工迪歐尼不滿女友桑特結識韓國男子還自行墮胎,在旅館勒斃對方。迪歐尼傳訊息給菲國家人和桑特親人,友人咪西輾轉得知,打電話詢問迪歐尼,被告知「報警」。新竹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迪歐尼14年徒刑,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台灣高等法院今辯結,迪歐尼求輕判,讓他早日回菲國賺錢賠償;公設辯護人說「他是被激怒的」。
30歲的迪歐尼來台擔任產業移工4年多,和29歲的桑特在菲律賓時就已交往,迪歐尼為了賺錢娶她,交往1年後,他2018年選擇來台、到新竹縣新豐鄉的工廠工作。但因遠距因素,兩人疏遠而分手,但隔年桑特也申請來台、到竹北的科技廠擔任技術員,兩人舊情復燃。
兩人假日時雖會約會,關係卻不若以往,但迪歐尼仍想娶桑特,希望有天兩人可以辭掉工作回鄉,但桑特卻想繼續在台工作,迴避迪歐尼告白,迪歐尼懷疑她另結新歡。
去年8月13日晚間,兩人投宿竹北火車站前的旅社,卻同樣為了結不結婚而吵不停,翌日凌晨4、5點,桑特不答應結婚,迪歐尼怕女友拋下他,兩人肢體衝突,盛怒之下他用雙手掐住女友的頸部,等到回過神來,驚覺女友已經沒了呼吸。
迪歐尼第一時間未報警,反而伴屍超過2小時,直到早上6點36分菲籍友人才撥打119求救,救護人員和警察先後進入旅社,迪歐尼自首殺人。
新竹地院認為迪歐尼和桑特沒有嚴重仇怨,只因感情問題發生口角就萌生殺意,輕易剝奪對方的寶貴生命,死者家屬更要面對至親在異鄉遇難的喪親之痛,他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安定性,判14年徒刑。
迪歐尼認為一審刑期過重,提上訴。高院今審理,當法官提示案發現場與解剖照片時,迪歐尼的眼睛卻不看螢幕,兀自低頭。
高檢署公訴檢察官黃冠運認為迪歐尼犯罪事實明確,關於自首減刑在一審時就已經納入考量,判14年徒刑妥適,沒有再減刑的理由。
迪歐尼今只表示「知道我錯了」,沒多說什麼話,僅希望法院能幫忙聯繫菲國家人。公設辯護人表示,本案是因為被害人激怒迪歐尼,說有認識韓國人,還拿迪歐尼的錢來墮胎,他在下手後就已後悔;因對方家屬揚言將用菲律賓的法律求償,迪歐尼希望能早日返菲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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