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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曝童帶密錄器 衛福部將討論托嬰專法監視影像規定
幼兒園餵藥案雖已證實未檢出毒物成分,但已造成全台幼教、托嬰教師與家長間不信任,幼教團體甚至一度拒絕餵藥。一位教授今表示,有家長把偽裝成胸針的密錄器裝在幼兒身上,造成教保員難過離職。
衛福部社家署正著手進行「兒童托育服務法」,曾有家長提出希望強化監視錄影設備設置、上傳、保留檔案等規範。社家署署長簡慧娟說,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已有規定托嬰中心要上傳影像,至於新法是否會規定要全數上傳雲端,將邀集縣市政府、托嬰中心及資訊單位等共商。
「兒童托育服務法」將從現行的「兒少權法」獨立而出,規範0到2歲托嬰中心、居家托育等執行細節及罰則,成為首部「托嬰專法」。有托嬰中心兒虐受害家屬在國發會的「提點子」平台上發起,希望「托嬰中心監視器錄影畫面應連線家長手機,確保孩子生命安全有妥善照顧,並即時備份上傳雲端一個月。」
對此,簡慧娟表示,「兒少權法」已明文規定,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設備,並依法保存影像,且目前部分縣市政府已有要求托嬰中心將影像上傳雲端;至於新法是否要求全數監視影像都要上傳雲端等事項,則尚待蒐集相關設置情形與實務執行情況,並將邀集縣市政府、托嬰中心與資訊單位共同討論。
幼兒園餵藥案爆發期間,幼教團體一度發起拒絕餵藥,也傳出部分家長不信任幼教人員協助餵藥。簡慧娟表示,若針對托嬰中心,地方政府皆訂有明確的餵藥流程,托嬰中心應依規定辦理;目前僅接獲家長反映,若不餵藥會造成家長困擾,要求托嬰中心依規定餵藥,尚無不信任托育人員或托嬰中心的反應。
依現行法規,0到2歲托嬰中心、居家保母等管理事項,由衛福部依「兒少權法」主責;3到6歲的幼兒園則屬教育部權責,法源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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