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保安局長:23條立法涵蓋間諜及網路罪行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透露,基本法23條的立法內容將會涵蓋間諜及網路罪行。
大公報今天刊登鄧炳強的專訪,他在訪問中說,23條的立法工作會考慮香港社會近年的情況,以及香港面對的中國國家安全風險。
他說,一些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分子,仍然以不同方式進行鼓吹和滲透,以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網路更經常被用作煽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他表示,香港近年所經歷的正是「軟對抗」等煽動行為,而網路言論和刊物等容易激化社會大眾。
他同時說,間諜活動的風險也不容忽視,並指有國家的情報機構曾公然表示會從全球不同國家和組織羅致秘密情報人員,深入掌握有關中國的材料。
因此,港府正檢視那些行為是香港國安法和現行法令沒有涵蓋的,包括間諜活動和網路方面的缺口,以制定有效和務實的方案和條文,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
鄧炳強表示,基本法23條規定應予立法禁止的7類行為中,香港國安法涵蓋了分裂國家和顛覆北京中央政府兩類;現行本地法律只涵蓋了部分行為,因此有需要予以完善。
他聲稱,「有了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家安全。」
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公開表示,23條最遲明年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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