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公務員兼職瓦斯公司 綠議員質疑淪酬庸
新竹縣議員歐陽霆表示,新竹瓦斯公司組成人員皆為竹縣府1級主管兼職,質疑淪為酬庸,竹縣府今天表示,新竹瓦斯公司為官股,縣府公務人員兼職皆依法有據,且為無給職。
民進黨新竹縣議員歐陽霆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他發現新竹瓦斯公司的管理大有問題,依據民國106年度監察院就曾經針對新竹瓦斯公司提出糾正案報告中顯示,包含公司管理雜亂無章,法治、薪酬、設備管理皆有不當,以及人事升遷機制不當。
歐陽霆說,新竹瓦斯公司組成人員皆為竹縣府1級主管兼職,質疑淪為酬庸,讓人有感為縣府御用肥貓機構。
新竹縣政府發布新聞資料指出,針對外界質疑瓦斯公司組成人員皆為縣府1級主管,新竹縣瓦斯管理處於1974年成立,依天然氣事業法第4條規定於2012年改制為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由新竹縣政府100%獨資,縣府是唯一官股。
縣府表示,依據「新竹縣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規定,公司設董事會,設置董事7至11人,由2/3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1人,對外代表公司。董事應有5分之1為勞工代表,另置監察人3人;董事及監察人由縣長派任之。
縣府說,依公務人員服務法笫15條及新竹縣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且經機關首長同意,各局處長得兼任該公司董監事,新竹瓦斯公司派兼任皆符合法規與程序,且皆為無給職。
縣府指出,因瓦斯設備屬公共建設性質,非以營利為導向,為普及民生所需設備,由縣長擔任董事長,新竹瓦斯公司每年編列預算執行瓦斯下鄉政策,可配合施政方針及區域發展規劃,逐步建構完善供氣設備,提升縣民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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