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借住女性友人家還下藥性侵 害她終身癱瘓無意識判關10年定讞
男子華柏學6年前借住女性友人家,卻讓對方吃下安眠藥物FM2,待藥效發作後性侵得逞,女友人事後身體出現異狀,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疑似心肌梗塞、腦水腫,送醫撿回一命,但四肢無力、意識障礙,至今仍無法自理生活,最高法院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全案定讞。
華柏學(43歲)曾因失眠而前往身心科診所就診,醫師開立處方,他取得FM2藥錠。華2017年7月24日晚間帶著藥丸前往女性友人位於新北市的家中借住,卻讓對方服藥,等女友人昏睡毫無意識後性侵。
華事後發現女友人服藥不久後出現異狀,一度心跳停止、疑似心肌梗塞,打119求救,送醫經開顱及氣切手術,女友人才撿回一命,但因缺氧造成四肢無力、意識出現障礙,至今無法自理生活。
華否認犯行,供稱自己當時喝醉了,女方沒有反應他才嚇死醒來,他跟女友人還沒有發生性行為,當時親吻對方胸部就發現怪怪的,他在警察局因為慌了才會承認有舔女方下體,他也否認對女友人下藥。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華是為了滿足私慾才下藥迷姦,戕害被害人身心與性自主權,手段惡劣,犯後不僅未與家屬達成和解,還否認犯行,遭判8年10月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仍認定華犯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改判10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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