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常有哭喊…湖北「善人校長」性侵特教生 輕判3年半
湖北隨縣一間特教學校校長劉愛業,被控性侵多名殘障學生長達4年,該案去年底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劉愛業有期徒刑3年6個月;但受害學生家屬指控的性侵犯行,隨縣人民法院以「在案證據無法證實劉愛業存在強姦的事實」為由不採納。受害學生陳思思的家屬對此判決提出異議,要求重審。隨縣法院稱已成立工作專班,正對該案全案審查。
新京報報導,曾被稱為「為500個殘疾孩子遮風擋雨的劉爸爸」的劉愛業,在網上享有「善名」,但學生家長指控,劉愛業長期性侵、猥褻博愛特校校內的女特殊生,有學生初次被強姦時甚至未滿14歲。不少校內受害的女孩們,都曾有過被校長劉愛業「召喚」進辦公室的經歷,甚至有學生聽過校長的辦公室,「常聽到哭喊」的聲音。
據報導,性侵案受害人陳思思的家屬陳均,陳思思曾親口表示自己遭劉愛業強姦,且還說過事發細節。陳均表示,去年5月初,陳思思在電話裡向他哭訴被校長「摸胸」,於是教妹妹利用錄音手錶取證;5月中旬,陳均再次接到陳思思的求助電話,他趕到博愛特校,並在宿舍報警。民警到場後曾明確詢問陳思思「他(劉愛業)有沒有強姦你」,陳思思立刻點頭並回答「是的」。
一審審判書指出,劉愛業從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間,多次在校長辦公室及學生寢室,撫摸、揉捏未成年的視障、智力殘疾等女學生的胸部,經鑑定,送檢的「陳思思胸罩」左側內面布料中檢出混合基因型,包含劉愛業、陳思思的DNA分型。
去年12月隨縣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宣判劉愛業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遭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陳思思和另一受害人委託的訴訟代理人曾提出劉愛業存在強姦行為,可以認定劉愛業的行為可構成強姦罪和強制猥褻罪,但隨縣人民法院認為在案證據無法證實劉愛業存在強姦的事實,因此對數罪併罰的意見不予採納。
陳均稱今年2月10日才收到一審判決書,案件開庭和判決時,他和陳思思的其他家屬並不知情;拿到判決書後,他曾向隨縣人民檢察院提出過抗訴申請,但被告知抗訴時限已過。家屬再三堅持下,隨縣人民檢察院同意抗訴申請,但申請提交一周後就被拒絕。
隨縣教育局行政審批科負責人表示,博愛特校已被吊銷辦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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