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理工大學衝突 1認罪18被告被判暴動罪 多數是學生
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香港理工大學,與大批示威者對峙,警方在油麻地拘捕213人。涉19人的暴動案有1人認罪,其餘18人不認罪受審後,昨在區院被裁定全部罪成。對於部分被告辯稱是被逼入街巷,法官信納他們在巷內被警方截獲的供辭屬實,但不信其無意參加暴動的解釋。全案押至7月15日判刑。
綜合香港01、明報報導,19名被告多是年輕學生,年齡介於17至31歲,除了19歲學生鄭文豪在審前認罪,其餘18人皆不認罪,他們全被裁定一項暴動罪成,被告張振鴻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亦被裁定罪成。有被告和多名親友聞判落淚,散庭時互相揮手道別。
據報導,法官游德康表示,2019年11月18日晚7時半至11時許發生暴動,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警方驅散並包抄,於封鎖範圍內截獲本案被告。附近街巷的「人疊人」事件於11時許發生,歷時近20分鐘,防暴警到場處理後,有示威者在場躺坐。
辯方強調,警方驅散後彌敦道有人自由走動,游官同意,稱警方沒干預身穿反光衣、看似記者的工作,反映警方並非「見人就拉」,本案只得一名被告袋內有不曾穿上的反光衣,唯一合理推論是警方認為眾被告不是記者或路人,遂截停他們。
被搜出反光衣、急救資格證的學生呂鋒自辯稱,他是聖約翰救傷隊員,當天不需當值,但到場曾為一名腳掌流血的男子包紮傷口;呂聽見爆炸聲後有黑衣人跑來,他扶起傷者,未及穿上反光衣就被人撞跌壓倒,直至由消防員救出。游官認為,呂不穿反光衣必定因為他自視為示威者,他並非單純救急扶危,而是意圖並曾經藉提供急救,以及身處現場壯大暴動者聲勢,參與暴動。
任職老人院舍護理主任的黃紫情自辯稱,她被人群迫入窄巷,遭「夾起」至雙腳離地、呼吸困難。游官接納黃被困窄巷證供屬實,但不信她是無辜路人,稱她攜有的醫療物資可用來協助暴動者。連同上述兩名被告,共12名被告自辯或傳召證人作供,6人案情提及「人疊人」,吳進欣辯稱遭人推跌,古倩誼表示被推向牆壁和地下,惟相關解釋均不被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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