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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藝履約案需支付2億給廠商 綠議員不買單要送監察院
台北市文化局今赴議會針對北藝中心工程履約爭議進行專案報告,文化局說明,該案去年12月調解成立,並以先行支付第一期款262萬元,不論議會是否同意要追加預算,剩餘款項將於年底前從市庫支付,綠營議員認為,若結果是這樣那大可不必通過讓議會背書,議員許淑華則建議要將該案送監察院審計。
議員簡舒培質疑,市長蔣萬安上任後有沒針對這件事情進行討論,還是僅按照前朝市府的內容全部買單,她指出,當初柯市府和蔣市府各局處都有交接報告,但她翻閱資料發現市府當初的簡報內容,完全沒有提到該案,北市府應要追究政治責任。
許淑華表示,廠商所提出4億多的金額有沒有請專業人士評估這筆錢有無灌水,若沒有協調用這個母數作為基準點就不合理,調解委員會紀錄也有委員曾提出計算方式中派駐人力、監造人力有重複計算部分,但是調解會卻以計算不合理、內容不完整不採納,她建議將該案送至監察院調查。
召集人王閔生說,營造商理成倒閉後續處理是必要的,該付的北市府就應要付,但金額如何去算,由一位調解委員、一家法律事務所來判斷北市府就接受,應要找其他律師事務所多方參考,今天教委員會若通過,就要由他向大會說明,「我連自己都說服不了,我要如何說服別人。」
文化局長蔡詩萍說明,當初蔣萬安也有召集相關局處瞭解這件事狀況,也有討論金額的部分是否還有轉圜空間,但由於這個協調案市府已經簽字,是既定的事實,第一筆款項262萬餘元在去年底已先支付,另一筆2億餘元在今年底支付,若市府不付,廠商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
蔡詩萍也表示,未來也針對該案進行檢討,往後針對重大工程案件會設立PCM協助施工督導、採最有利標決標、招標時設定財務及履約實績等特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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