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繳了沒?財政部:受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今年期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請納稅人在期限內繳納,如遺失或尚未收到繳款書者,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線上查繳稅款。
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納稅人未於上述繳納期限內繳清應納稅款者,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呼籲納稅人在期限內繳納。
為利稅款繳納,財政部提供多元繳稅管道,納稅人除利用線上方式查繳稅款外,也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
另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進行繳稅。另外,還可使用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辦理線上繳稅,或透過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服務業者之APP進行繳稅。
各種繳稅方式作業細節可參閱繳款書上繳納方式說明,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線上服務」項下「電子申報繳稅服務」查閱。
納稅人受疫情影響,不能在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相關規定,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
財政部為協助納稅義務人申請事宜,於110年6月30日修正發布「稅捐稽徵機關受理納稅義務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相關規定、申請流程及申請書格式,可於該部網站「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查詢及下載;各稅捐稽徵機關亦設有諮詢窗口,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利用。
▪ 年輕人存不到頭期款!購屋年齡層向後遞延 北市買房主力不再年輕
▪ 父重病母高齡房產誰繼承?她憂列5問 網曝最佳解免課房地合一稅
▪ 買房太難了!購屋高齡化、台北50歲以上逾三成
▪ 房市另類多頭指標 去年高層建物核發量創歷史次高
▪ 雙北佛心案曝 專家:北市這兩案「打燈籠才找得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