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6月中增科技執法 桃園高鐵站 臨停逾3分鐘開罰
桃園市中壢區桃園高鐵站前接送區常見違規停車,市警局交通大隊昨宣布,6月15日起新增違規臨時停車科技執法,停車1分30秒、2分30秒時將以看板跑馬燈提示車號,逾3分鐘自動拍照開罰,3分30秒再提醒;交大強調,切勿以為最後一次提醒後再駛離就沒事,「那時荷包必定失血」。
市警局表示,建議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到高鐵站搭車或接送親友,如使用接送區,預期臨停等待時間超過3分鐘,應利用高鐵周邊停車30分鐘內免費臨停優待,避免違停被告發開罰,違規臨停罰300元至600元以下,違規停車罰600元至1200元以下,且每逾2小時得連續舉發。
「AI設定停車逾時3分鐘就開單,2分30秒第2次提示時就要駛離。」交大指出,桃園高鐵站1號門、8號門臨時接送區旁周邊違規臨停嚴重,目前先以3分鐘為彈性,現場目前沒有相關警告標示提醒只能停車3分鐘,「看板第3次出現車號時,其實你已被開單」。
「但誰知道我的車號出現第幾次呢?」有民眾擔心提示方法或許可能造成誤會,交大解釋,以車號提醒駕駛人,目的是希望駕駛人要有時間觀念,加快接送,不要超過3分鐘。
交大說,民眾總以「只停3分鐘」「接送的人正在出站」等理由向執勤員警請求通融,造成車輛回堵周邊道路,引發其他用路人抱怨,為維秩序、暢通車流,決定採用科技執法,請駕駛人注意。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