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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共構宅住戶控外牆剝落建商興富發太消極 捷運局澄清

管委會表示,大樓落成以來外牆結晶化玻璃材質已發生5起剝落,造成公安危險。記者洪子凱/攝影
管委會表示,大樓落成以來外牆結晶化玻璃材質已發生5起剝落,造成公安危險。記者洪子凱/攝影

北市南京東路2段捷運共構宅「新東京宅」管委會今控訴,大樓落成至今,外牆結晶化玻璃材質已發生5起剝落,建商興富發建設卻不願意全面更換外牆材質,疑似想等建物屋齡達15年,免除相關責任。對此,興富發回應,去年10月已與管委會達成共識,將持續協助施作防護措施。

主委王寓文表示,該大樓於2010年取得使照後,住戶陸續搬進,但卻在落成2年後於2013年4、12月、2014年5、8月,發生4次外牆材墜落,管委會請結構技師、專家學者鑑定,發現外牆所使用的結晶化玻璃材質分割尺寸過大,造成大尺版片固定點抗拉拔安全係不足,低於一般設計需求,版面強度安全性不足。

王寓文說明,管委會2015年與興富發協調後,雖然於2016年更新大樓更新外牆倒吊式板全面更新成鋁板,但立面結構部分卻僅派人檢查未做更換,不料去年6月一塊立面式外牆重重掉落在後方停車場,甚至差點砸中一台剛從地下室駛出轎車。

事件發生後,雖架設安全走道預防,但大樓建成以來已發生5次外牆剝落,管委會認為興富發當初設計、施工及使用材質有問題,立面式外牆也應全面更換,但建商僅願針對掉落外牆更換。

王寓文呼籲,這棟大樓屬於捷運共構宅,當年捷運局負責設計、工程監造,並交由台北捷運公司來運作,北市府應要重視這個工安炸彈危機,督處各級單位來協助更換大樓外牆式板。

議員陳炳甫表示,根據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建物達15年每6年需申報1次安檢,換言之,建物屋齡達15年後責任將由管委會承擔。管委會也憂心,該建物目前屋齡已13年,興富發目前僅願針對剝落外牆做更換,若屋齡達15年後,建商拍屁股走人,若再發生工安意外,管委會將承擔相關責任。

對此捷運局聯合開發處處長黃書藏表示,捷運宅施工是由投資人來製作、由建築師來監造,捷運局並沒像管委會所說監造、設計、監工等,但根據他了解,發生問題後,興富發也有跟管委會協調幫忙檢修;建管處也說明,當建物有工安疑慮時,會要求管委會或所有權人改善,至於應由誰修繕,應由管委會與建商自行協商決定。

興富發表示,去年6月已與管委會針對後續處理方案討論達成協議,目前已完成保險及由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全面安檢完成,大樓南北向之防護措施也增設完成,東向防護措施尚待管委會取得住戶同意提後才能施作。

位於北市南京東路2段捷運共構宅「新東京宅」。記者洪子凱/攝影
位於北市南京東路2段捷運共構宅「新東京宅」。記者洪子凱/攝影
捷運共構宅建案新東京宅管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控訴建商興富發不願更換外牆材質。記者洪子凱/攝影
捷運共構宅建案新東京宅管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控訴建商興富發不願更換外牆材質。記者洪子凱/攝影

北市 捷運 興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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