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飆車時速120撞死騎士辯疲勞駕駛 法院判6年6月
胡姓男子去年從彰化開夜車北上,在台北市區不斷闖紅燈,涉以時速120公里在士林區承德路、中正路口,撞死騎機車的陳姓保全,他還當場喊叫「要拯救地球」,檢方依殺人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殺人未遂罪判處6年6月。可上訴。
2022年7月2日晚上10時許,胡姓男子開車從國道三號快官、彰化系統北上,2日凌晨4點30分許,開到台北市區不斷闖紅燈,4點41分開至士林區承德路、中正路口,涉以時速120公里高速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廖姓駕駛汽車,致廖骨盆骨折受傷;當場因「慣性作用」,車輛偏駛逆向開進承德路4段,撞擊輾壓68歲陳姓保全,因多重頓創、顱腦損傷不治。
肇事現場廖的車輛後方嚴重凹陷,胡的車後有大量血跡,還有沾滿鮮血的口罩,車輛下方發現陳姓保全穿著的藍白拖,車輛撞到燈桿停止,儀表板車速表指針在120到130公里間。
檢方查出,胡男的安非他命檢驗結果第一次驗為陽性,第二次為陰性,顯示劑量很少。胡男偵訊時供稱,看到紅燈有踩煞車,但「我要以我的生命為主」、「我有想過要放棄,但是他用炫光迷惑我,但我當下為了搶救世界,我一定要這樣做,當下不知道是真的人」「要拯救地球,整個世界封冰」。
合議庭日前開庭審理,專家證人三軍總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曾念生證稱,胡男要和女兒在台北吃飯、到指南宮還願等,為現實動機,開車開了一整晚,也該分段評估,胡男因幻覺和疲勞混合影響,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已顯著降低。
52歲胡男遭羈押台北看守所,日前坐輪椅出庭。他辯稱,不認識死者,沒有殺人故意,因疲勞駕駛,頂多是過失致死罪。
合議庭審理時,詳加細問胡男,從彰化沿著國道三號高速公路,開夜車北上等過程,依ETC國道電子收費資訊,問出胡男曾經至休息站休息。
合議庭今宣判後,接著開羈押庭,胡男稱「希望可以出去」辯護人指出,他左腿原本就不能行走,車禍後右腳也受傷,再因蜂窩性組織炎,現在根本站不起來,雙腳殘廢,無逃亡、再犯之虞,彰化住處雖被查封但仍可居住,交保金額可籌出5至10萬元。
公訴檢察官稱,胡男遭判6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這麼低的交保金額,易棄保逃亡,考量重罪判高刑度有逃亡之虞,認有羈押必要。審判長諭知被告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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