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首場沒抗爭綠能開發說明會 老農關心「退休金」
彰化縣芳苑鄉國有地去年被釋出和鼓勵開發再生能源產業,渠源和恒陽兩家光電業者今在芳苑鄉一家海產餐廳舉辦說明,約80名農民和地主參加,全程出乎意外氣氛平和,農民發問時都表明逐漸年邁恐無力耕作,有的還希望業者規畫20年後續約相關事宜。
國產署彰化辦事處主任李曉玫先說明法令和政策,她表示,政府准許設置太陽光電廠之前都會充分考慮對生態、景觀及文化的影響,相關開發計畫須符合區域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和環境影響評估法等規範,有地方主管機關、中央主管機關層層把關,將在合乎法令規定、兼顧環保及經濟發展的前提下,妥善規畫太陽光電設置的發展方向。
國產署、再生能源主管和兩家業者強調,開發案首重地方溝通,取得當地承租戶同意才會發展綠電。業者介紹光電案場相關資訊和補償機制,請與會農民和地主說出意見,當場溝通。多名老農質疑,農地出租開發再生能源,沒實際耕作意味著不符農保資格,恐無法請領老農津貼。渠源和恒陽兩家公司人員表示,根據勞保局規定,只要符合勞保局核發規定,即使沒有土地耕作仍可繼續領取老農津貼。
70多歲黃姓農民表示,年輕人多不願意回鄉耕種,當地農民雖自認是「阿祖級老農」,越來越無力耕作,為了土地不荒蕪仍每天下田,現今有「日頭板(太陽能光電板)」業者願意提供相關補償措施,相較於平日農民勞心勞力耕種,還要看天吃飯,種電多了一些保障。
林姓農民也表示,政府釋出芳苑鄉不利耕作土地開發綠電,農民若拿到合理補償就像退休金,其實滿開心,他個人支持光電開發,希望業者提出20年後的續約措施。會場中有持反對意見的農民,認為種電20年,農地廢耕又沒陽光照射,將導致地力萎縮,太陽能板的光反射也會妨礙鄰近農作物生長。兩家光電業者都說,不會勉強農民和地主參加,將找出找出最適合的共生模式,不影響彼此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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