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車不讓行人就開單 南投4天取締221件 惹民怨
為掃除「行人地獄」汙名,全國5月起擴大取締「不停讓行人」專案,南投縣4天內取締221件,不停讓行人有33件,單次罰金高達3600元,引發民怨。縣長許淑華要求加強宣導,別讓民眾因不知法而挨罰,建立禮讓行人觀念。
南投縣警察局指出,全國警方5月擴大取締相關違法行為,以路口不停讓行人、未依號誌或標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停、取締道路障礙等4大項目,南投縣5月1至4日已取締裁罰221件。
警方表示,人行道違停及臨停145件最多,其次為非號誌化路口(閃燈路口等)未依號誌或標誌停車再開共40件,路口不停讓行人共33件,取締道路障礙共3件;不停讓行人件數雖非最多,但單次罰金高達3600元,遭開罰民眾抱怨連連。
警方透露,不少民眾因未停讓行人遭開罰,事後接到罰單才知道罰款高達就是3600元,還有民眾到警所理論或向民代投訴,表示不知道有該法條,過去從來不罰,現在突然就開罰還罰那麼重,紛紛表達不滿。
南投縣警察局長黃勝源說,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如有行人應與其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另外經過閃黃燈、閃紅燈等無號誌化路口,必須停等再開,將針對學區周邊加強取締。
許淑華昨在縣務會議表示,強力執法前應要加強宣導,民眾知道交通規定才能保障自身權益,也呼籲民眾行駛汽機車都應放慢速度,務必注意路況並禮讓行人,避免違法。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