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問:
我來自中國大陸,當時是旅遊簽證入境,來了就沒有回國,因此身分黑了下來。現在,婚介所給我介紹了一個來自中美洲的公民男友,打算婚後幫我申請結婚綠卡。請問,這樣的婚姻能夠獲得批准嗎?
答:
在移民法上,雖然你的身分已經過期,但你與公民結婚後,因是公民的近親 (immediate relative of U.S. citizen),依然有可能在美國調整身分。然而,你必須證明你們的婚姻是真實的,而不是為了獲得綠卡而結婚。如果移民局認為你的婚姻是出於移民目的,你的申請會被拒絕,並有終身的禁令不得獲得其他移民法上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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