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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車擾民 桃園今年接獲613件檢舉
改裝車製造噪音妨害安寧,桃園市環保局統計發現,民眾去年透過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通報2741件,最後僅1351件成案,進一步分析未成案多數是因匿名檢舉,提醒民眾檢舉時仍須附上自己的真實姓名;並呼籲被檢舉車輛若逾期不到檢或經檢測不合格,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
桃園市環保局指出,今年1到3月共接獲613件噪音車檢舉案,相關案件仍在處理中。去年則受理2741件,但2741件中僅有1351件成案,成案率不到5成。
噪音管制科長黃伯弘說明,檢舉不成立原因不少,包括未附檢舉人真實姓名、檢舉時已超過30天時效、提供影像模糊,也有民眾看到路邊停置的車輛改裝排氣管,或外觀太過老舊就檢舉,但有些車子實際上已報廢,車輛必須「實際發動」後產生噪音,經認定才能成案。
黃伯弘提醒,民眾若發現噪音車,須在30日內上噪音車檢舉網站檢舉,檢舉時需附上檢舉人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噪音車車種、車號、發現時地與違規證據等資料,檢舉才屬生效。
環保局指出,收到噪音車檢舉後,環保局將會通知被檢舉車輛受檢,若逾期不到檢或經檢測不合格,可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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