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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就有紛爭!處理爭產案件20年 律師蘇家宏: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50+

照你的意願,把心意留給在乎的人。
照你的意願,把心意留給在乎的人。
圖/取自50+(Fifty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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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你想過何時該預立遺囑嗎?處理遺產相關案件超過20年經驗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認為,如同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之路,財產繼承也是每個人一輩子必定會遇到的課題。為避免因生前交代不清可能導致的紛爭,「預立遺囑」就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絕對有其必要。

「如果要說什麼時候該立好遺囑,我的答案是:現在!」

專精於遺產繼承領域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指出,很多人認為遺產問題是等到自己命不久矣時,或是有錢人才需要煩惱如何處理,事實上並非如此。

我們一輩子不一定有機會上法院,但每個人都有財產,也一定會面臨到贈與或是繼承的問題,無論金額大小,是一百萬還是一千萬,都必須要加以處理。有沒有事先規劃好,可能會決定我們在身後留給最親密家人的,是祝福、禮物還是爭端。」

因此比起「分產」,蘇家宏更傾向於以「財富傳承」的概念處理遺產案件。「如果因為不了解法律,或是沒有正視它的重要性,等真正遇到法律層面問題,感到困擾時、往往已經錯失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

口頭遺言不具法律效力 更可能是爭端的導火線

蘇家宏舉了一個極常見的例子:很多做父母、長輩的,到了臨終時在床前吩咐交代身後遺產要如何分配。「講完人生感言,他覺得自己責任已了,但從法律觀點來看,『口說無憑』,這段遺言其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因此若兒女之間對於長輩的分配不滿意,爭論就發生了。」

另一種情形,則可能發生在再婚夫妻和前任配偶所生子女身上:在過世之後,因為子女在法律上也都具有繼承權。「不少另一半過世的長輩,可能就因為這樣被迫必須搬出原本住了大半輩子的家。」

蘇家宏提醒,在沒有訂立遺囑的狀況下,所有繼承者會依照法定的比例和順位分配遺產,但問題是:每個人對於物品的價值認定不同,或是遺產包含房地產、現金、有價物品等,大家繼承的意願不同,這些因素都可能造成爭議。

「我們在處理遺產案件時,很少會有所謂的『船到橋頭自然直』,大多時候都是直接撞上岸邊。」蘇家宏說。

預立遺囑有那些方式?常見迷思與錯誤

因此,蘇家宏多年來都大力提倡「預立遺囑」的重要性。這個概念有點像是預立醫療自主決定書,先由自己做好決定,除了避免可能的爭議,也可以讓身邊的至親家人在處理身後事之餘,得以減輕身心的負擔。

目前法律上遺囑主要可分為5種形式,其中最簡便的方法之一,就是只需滿足「親筆書寫、親筆簽名、註明訂立遺囑日期」3個條件即可生效的「自書遺囑」。其他也可以選擇有見證人的「見證遺囑」、「密封遺囑」,以及無法書寫狀況下的「代筆遺囑」和「口授遺囑」等形式。

蘇家宏也提醒,由於遺囑在性質上需要明確證明為本人所訂立,所以不能用打字代替書寫,即使是列印出來之後再簽名也不行。另外,像是在臉書或是部落格留下影片,目前也不是法律認可的有效形式。

蘇家宏認為,預先規劃自己身後遺產如何處理,既是權利、也是義務。例如,若自己晚年時的照顧責任大多落在某一位子女身上,那麼作為一個明事理的父母,是否應該在遺產分配上,給予相對應的回饋?相反地,若子女不肖、配偶有家暴情形,甚至有重大侮辱或虐待的情況發生,也可以透過預立遺囑,限縮對方所能獲得的繼承額度。

「例如前陣子震驚社會的正義輪胎行縱火案,如果犯嫌的殺人罪成立,未來他在法律上就可能喪失遺產的繼承權。」

沒有子女繼承也應規劃遺產 決定自己如何和世界告別

除了為人父母者,應當及早思考規劃如何給予子女適當的財產分配,在現代社會型態的不斷發展變化之下,若是沒有子女可繼承遺產的單身者、頂客族,又該如何預做準備?

蘇家宏分析,單身未婚者若父母親已經過世,第一順位的繼承者就會是兄弟姊妹;沒有孩子的夫妻,則依照法律規定,另一半和兄弟姊妹可以分得各一半的遺產。

如果沒有兄弟姊妹,或是平時有其他交情較好的親戚、甚至是在中年後相互照應的好友,就可以透過預立遺囑,指定對方繼承自己的遺產,或是訂立意定監護契約,委託對方為自己的法定監護人,處理財產、生活照護等事務。

而若擔心自己老後可能因為失智導致失去判斷能力、或財產可能被騙走,也可以採取部分財產信託、或是以房養老等模式,相當於多上了一道安全鎖,讓老後的財務運用更有保障。也可以指定財產捐給想幫助的公益團體,「如果生前擔心自己的錢不夠花,在身後再把財產捐出去,也是一種選擇。」

遺囑也是一種人生整理 更是愛和心意的傳承

蘇家宏認為,預立遺囑對個人層面而言,也像是一種重新思考人生的哲學命題。「這其實有助於你重新檢視:什麼人對你而言是最重要的,或是想表達對身邊所愛親友的心意,希望自己可以留下什麼給他們。這些思索都非常有意義,也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

他舉了個真實發生過的案例:有個富二代的子女平時遊手好閒、揮霍愛玩,甚至有賭博、吸毒的壞習慣,「後來他的父母就透過預立遺囑信託,指定他在每個月只能領取一定額度的生活費,或許就避免了他因為繼承遺產,反而危害了他往後的人生,或是遭到有心人士覬覦。」

「生前妥善規劃遺產,絕對比身後才引發其實可以避免的爭端來得好,更可以預防許多遺憾發生,也讓自己重視的對象得到應有的照顧!」

原文:處理爭產案件20年,體悟人人都該預立遺囑!律師蘇家宏:有錢就有紛爭,別讓最愛的家人為難

預立遺囑 財產信託 遺囑信託 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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