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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潭子狹窄巷道被投訴路邊停車影響救災 警方說明

台中市潭子區栗林里祥和路140巷一處巷道只有4公尺寬,有人投訴巷道內有住戶長期在路邊停車,影響救護車和消防車進出,多次報案無下文;警方表示,該巷道供公眾通行多年,屬既有道路,但非消防通道,未劃設紅線等禁停標誌,取締易有爭議,已函文道路主管機關評估劃設禁停標線或設告示牌。
民眾投訴,潭子區栗林里祥和路140巷一處巷道只有4公尺寬,有住戶長期在路邊停車,其他住戶也有樣學樣,進出不便,也擔心如果發生事故,救護車及消防車將無法進出。
投訴民眾說,台中市府規定6公尺以下消防通道不得停車,9公尺以下得單線停車,台中市雖升格院轄市,但市政府對原台中縣轄區域,類似這種市容未加以規劃及管理,巷弄道路亂停車的現況嚴重,嚴重影響用路人權利。
大雅警分局表示,經查該巷道是私人土地,但供公眾通行多年,屬既有道路,非屬消防通道,無立牌禁停,也未劃設任何標誌標線,依該巷弄現況,如有大型車停放,導致其他車輛無法通行,可依「在顯有妨害他車通行處所停車」拍照舉發;如尚可以通行,但未劃設禁停標線,舉發恐有疑義。
警方表示,目前已函文道路主管機關評估劃設禁停標線或設立牌面,供民眾清楚辨識並遵守法令,再有違規則依法舉發。據立法院108年研究報告指出,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規定「顯有」要件,含有不確定法律概念的規範,汽車駕駛人若在未設置禁止停車標線或限制停車標誌處所停車而遭受裁罰,恐易衍生爭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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